第(3/3)页 关于身份证这点,他前世的记忆倒是有点印象,似乎一直到1981年,香港对大陆的偷渡客都相当“包容”,几乎只要来港,都能拿到香港身份证。 当然办理身份证,罗烟和小玲玲办理就成了,而他又不准备在香港常驻,也用不着。 再说香港的身份证哪有大陆的香啊。 毕竟他以后的发展重心始终在大陆,即使在香港赚了大钱,那也是吸取这边的养分,反哺大陆。 就在李信思绪乱飘之际,这时陈仔强介绍道: “我表姐叫做秦虹,大家都叫她虹姑,在这一片也算号人物,你们也可以这么叫。” 秦虹狠狠瞪了陈仔强一眼,而后对李信笑道:“以后叫我虹姐就行。” “好的,虹姐。”李信微笑回道,“我叫李信,你叫我阿信就成。” 接着,李信又把其他人介绍了一番,众人算是认识了。 而后,秦虹也不废话,当即带着李信他们去看房。 秦虹被叫做“包租婆”不是没有原因的,整个公寓楼,足足有5层都是她的。 现在的香港地产市场那么火爆,这是个妥妥的富婆啊。 租房的过程异常的顺利,很快李信一行人就搞定了落脚地。 李信足的房子,就是香港人口中著名的“千尺豪宅”。 好吧,说白就是中等户型的两室一厅,90多平,租金也不便宜,要1100港币一个月。 优点就是设施比较齐全,拎包入住。 至于刚收的小弟,林伟明一家子,李信给他们租了套300尺的隔断房,不足三十平,300港币一个月。 不过即使如此,依旧让他们激动无比,看向李信的目光,那叫一个死心塌地。 本来房租是一年一付的,不过兴许是看李信长得帅,秦虹决定一季一收。 押一付三,李信身上一下还剩9000港币,少了一小半。 不过能在抵港的第一天,便解决住房问题,他已经很满意了。 似乎,从踏上这片土地开始,他的运气也变好了起来。 第(3/3)页